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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电力市场电价改革试点启动

2006年03月21日 22:58
“两部制电价”将从东北推向华中

  [网络版专稿/杂志记者李其谚] 尽管此前在东北电力市场的试点工作并不尽如人意,中国仍计划将新的“两部制电价”从东北推广到华中地区。
  3月10日,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武汉召开了华中电力市场“两部制电价”改革试点启动会,标志着华中电力市场“两部制”上网电价测算研究工作正式开始。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国家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华中电网公司、华中电监局等部门参加了启动会议。华中电力市场涵盖湖北、江西、湖南、重庆、四川、河南六省。
  电价改革是2002年启动的中国电力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的改革。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为鼓励集资办电厂,尽早结束缺电局面,中国实行了以“还本付息电价”为主的电价政策,对利用贷款建设的机组,电价在还贷期间按运行成本加归还本息并取得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还本付息电价”促进了国内外投资者对电力投资的热情,但承诺投资回报,导致电厂缺乏控制成本的动力,也抑制了电力市场的竞争。
  2002年中国启动电力改革后,为了鼓励发电市场的竞争,计划在全国逐步推行“两部制电价”以取代过去的“还本付息电价“。
  “两部制电价”将电价分成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分,容量电价反映电厂的固定成本,由政府根据平均成本来制定;电量电价是指除固有发电量之外机组多发出的电,其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国家发改委《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电量电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各区域电力市场选择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市场交易模式,同一区域电力市场内各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的竞价规则应保持一致。容量电价是以区域电力市场或电力调度交易中心范围内参与竞争的各类发电机组平均投资成本为基础制定。
  政府根据电力供求状况调整容量电价的系数:供大于求时,系数变小;供小于求时,系数增大,即缺电时多支付一些,反之则减少。
  中国2004年在东北电力市场实行“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的竞价模式,由单一过渡电价、有限电量竞争转入“两部制电价”、全电量竞争,并实现年度和月度两种报价方式。但试点两年以来,运行不畅。今年3月开始的华中电力市场的“两部制电价”改革试点,将是东北试点之后的进一步摸索。
  据悉,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近日下发了《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华中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华中电力市场两部制上网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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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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