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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出口管制立法

李昕
2007年03月27日 22:40
新法案扩大了军民两用出口物品的限制名单,增加了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视同出口”管制,要求对“最终用户”进行审核



    自2006年末宣布申请加入瓦森纳协议(Wassenaar Agreement)之后,今年3月底,以色列议会将通过该国首项技术出口管制法律。在美国的高压之下,以色列在近两年间逐步加强出口技术管制。
  以色列是全球第五大武器出口国,2006年的出口总值达44亿美元。以色列对华武器出口从2000年“预警机事件”之后已经基本停止,但该法案依然反映出美国在对华技术转移上的戒心。美国《国防新闻》发表评论称,这项法案针对的是美国认为对其安全构成威胁的国家(包括中国),通过立法消除美国的疑虑以及美以之间的“信任危机”。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戈登·英格兰(Gordon England)近日公开对此评价道,“这对两国(美以)之间在科技安全方面持续加强合作伙伴关系至关重要。”
  新法案和美国现行的出口管制条例相近,扩大了军民两用出口物品的限制名单,增加了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视同出口”管制,要求对“最终用户”进行审核,并提高对违规者的刑事和民事惩罚力度。
  事实上,自去年与黎巴嫩交战以来,以色列惊讶于黎拥有武器的先进程度,开始在众多场合加强自身的出口管制,也要求盟友效法,以防武器流入中东宿敌手中。2006年7月,以色列在国防部专门开设出口管制部门,与武器出口促进机构分开,并增加外交部在审核中的权力,避免再触美国外交“雷区”。12月,美以国防贸易控制大会在特拉维夫召开。同时,以色列宣布加入管制军民两用品的瓦森纳协议。
  在本月该法案通过之前,很多限制行动已经开始在以实施。尽管如此,美国依然要求以色列将出口控制的管理制度化。
  2000年,在美国的强烈要求下,以色列总理沙龙取消了向中国出售“费尔康”预警和控制系统的计划,并不归还中方送以色列原厂进行维修的“哈比”无人侦察机备用零部件。2003年,在美国阻挠之下,以色列终止了所有向中国出口武器和安全设备的合同。2004年,以色列试图恢复对华“飞毛腿”导弹技术出口的努力在美国的反对下停止。
  尽管对华武器出口频频受阻,以色列和中国贸易关系仍在不断加强。2006年,两国贸易额超过30亿美元。此外,中国是以色列的第三大出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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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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