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中海油小股东否决与母公司财务交易

赵剑飞 徐可
2007年04月02日 22:17
在反对者看来,中海油这种做法其实是由上市公司向母公司提供贷款

  4月2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883,下称中海油)公告宣布,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油财务)的关联交易延期未获独立股东批准。
  3月7日,中海油董事会提出了在接下来三年里将最多不超过68亿元存款存放至中油财务的议案。2004年4月28日,中海油同样的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股东批准,为期三年,至2007年4月28日将期满。如今中海油希望与中油财务的关联交易能够继续。
  不过,此次中海油却受挫于小股东。中海油发布的公告称,3月30日在香港举行的特别股东独立大会,包括以邮寄方式投票的股东所代表的总股数达66亿股,占中海油独立股东投票所持股份的46%;其中48%表示赞成,52%反对该关联交易。
  中海油董事长傅成玉在新闻稿中表示,“我们尊重独立股东的决定。但是,董事会认为,我们与中海石油财务的安排,包括存款服务等,使我们可以更灵活有效地处理交易,公司的利益受监控系统所保护。我们的关联交易符合香港联交所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
  中海油的公告还称,“在独立股东投票之后,公司将会重新评估存款服务,并且寻求一条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方法。”
  此前号召中海油中小股东投票反对该议案的香港证交所独立非执行董事、著名股东维权人士大卫·韦伯(David Webb)对记者表示,对于中海油的小股东来说,这是一个胜利。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公司股价走势、结构人员变化等投资信息。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