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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恋”暂终止 奥运后或重启谈判

张娜
2008年08月10日 21:56
协议到期自动终止,双方均称有意在奥运后重新讨论合作



  持续近一年的“东新恋”暂告终止。8月10日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115,下称东航)宣布,由于与新加坡航空公司(下称新航)及淡马锡订立的投资者认购协议的先决条件未获满足,该协议于9日自动终止。
  “东新合作”之约签署于2007年9月。东航与新加坡航空、淡马锡签署定向增发H股的合作框架协议后,其股权之争广受各界关注。
  根据方案,东航将以每股3.80港元的价格,总计增发29.85亿股H股。其中向新航和淡马锡总计增发18.84亿股,使其在增资后的东航合计持股24%;同时向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增发11亿股H股,确保其在增资后持股51%的绝对控股地位。为此,新加坡方面将出资71.61亿港元,东航集团将出资41.82亿港元。
  上述引资方案须经东航特别股东大会表决,然而由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强力阻击,方案最终被股东大会否决。
  7月底,东航董秘罗祝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东新合作”之约以8月9日为期限,但东航仍然十分重视与新航的合作,到期之后,还将就此与新航再行协商。
  但罗祝平也表示,目前一切以保障奥运为重,无暇顾及,“暂时不会讨论,一切都要到奥运会之后。”
  新航亦有意于奥运会后与东航讨论入股一事,但并不打算提高原来的报价。
  8月4日,新航新闻发言人史蒂芬·弗肖(Stephen Forshaw)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航已经多次表示,去年9月与东航签署协议中提出的报价(每股3.80港元)是基于商业原则的最高报价,新航将不会提高报价。“今后,新航将和东航继续保持沟通。鉴于东航之前宣布的时间表,新航也期待于奥运会后与东航进行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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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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