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北京丰台区暂停集体户口买房(更新)

2011年03月03日 17:24 来源于 财新网
以公司名义在京购房,只可以买卖新建商品期房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本周开始,北京市丰台区对北京市集体户口(含在校生)或以公司名义购房的买卖单,暂停办理过户手续。

  据《北京晚报》报道,丰台区房产交易大厅咨询人员表示,丰台区住建委日前发布通知称,对2011年3月1日(含当日)后完成网上签约的购买住宅,且购买人户籍为北京市集体户口(含在校生)或购买人为公司名称的买卖单,暂停办理过户手续。

  其中,购买人为公司名称的买卖单,只可以买卖新建商品期房,不能从个人处购买二手房。

  中广网消息称,丰台区房产交易大厅一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是接到了丰台区住建委的通知,是该厅自行决定暂停对集体户口买房办理过户手续,明日(3月4日)北京市建委将会举办一个口径会,进一步确定北京房地产调控细则如何执行。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