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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推出系列新举措强化推动两岸影视合作交流

2011年11月30日 15:39 来源于 财新网
积极鼓励两岸影视制作机构参与合拍剧制作;鼓励和推动大陆相关影视机构增加引进台湾电视剧;欢迎台湾演艺人员来大陆发展,参与制作相关广播影视节目

  据新华社11月30日消息,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3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一系列强化推动两岸影视合作交流的具体措施,包括鼓励两岸影视制作机构参与合拍剧制作,鼓励和推动大陆影视机构增加引进台湾电视剧等。

  范丽青说,大陆广电主管部门积极为两岸影视界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有利条件,相继出台了鼓励台湾业者经批准在大陆参与合拍影片,建设、改造电影院,发行大陆影片等政策。为进一步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为台湾演艺人员在大陆发展创造更多机会,新推出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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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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