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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现镉超标毒大米 赴港购大米超15公斤或招牢狱之灾

2013年05月21日 10:4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日前广州查出镉超标44.4%的毒大米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声音指出继赴港抢购奶粉后,出境买大米或许将成为下一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然而大米作为香港的法定储备商品,携带超过15公斤的大米过境将有可能面临一场牢狱之灾。

  南方都市报报道,根据香港法例第296A章《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食米是香港唯一的一种储备商品,而在《储备商品条例》的规定中还表示,除非获得工业贸易署署长亲自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将过量大米运送出口。

  《储备商品条例》相关规定显示,无论是去壳或未去壳、已碾磨或未碾磨的食用大米都属于法定储备商品的范围。据了解任何人的个人行李内无论是供本人使用或作为礼物从香港出口或者进口至香港的储备商品,只要重量超过15公斤就需要工业贸易署的许可证。根据《储备商品条例》,一旦携带超过15公斤的大米过境被查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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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杨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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