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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房企澄清:欠税之说属误解

2013年11月26日 07:43 来源于 财新网
华远地产等表示,已按相关规定在取得房地产预售款的同时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按当期确认的收入及配比的成本对本期结利项目计提了土地增值税,计提部分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静)11月25日晚,华远地产、金隅股份、金地集团、万通地产、金融街等多家上市房地产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央视此前有关众多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的说法“源于误解”。

  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11月24日报道称,调查发现多家知名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40余家房地产商近八年欠缴土地增值税总额达3.8万亿元。

  对此,华远地产(600743.SH)、金隅股份(601992.SH)均表示,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房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而开征的税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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