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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东 南: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再次质押事项

2014年04月16日 17:42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大 东 南(002263)4月16日公告, 大 东 南2014年4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大东南集团已于2014年4月11日与质权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1.38%)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2014年4月15日,大东南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0,000,000股(即4月11日解除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解除质押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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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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