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团先生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4,000万股公司股票中的2,000万股已于2014年7月17日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陈文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5.7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8%。
2014年7月21日,陈文团先生因个人理财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重新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期限为914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股份占陈文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35.7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8%。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