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南京中北(000421)8月19日公告, 南京中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申请的一年期的人民币45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15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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