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由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8月22日,公司发布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披露了公司拟收购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相关内容。公司股票亦于2014年8月22日复牌。
2、公司已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已于201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2014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3.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2%。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近期公共传媒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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