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采取的合作方式为:保胜公司负责接单(光学镜头产品)并向台湾金利下订单。台湾金利投入资金、设备、厂房,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保胜公司给予技术指导。双方通过此委托加工生产模式共同谋求各自最大利益。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前述之合作方式,保胜公司也按照原协议之约定,购回台湾金利为此合作案投入的设备等。
考虑到光学镜头产品业务未来良好的市场前景,尽管双方终止了上述合作协议,台湾金利决定改以对保胜公司增资入股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保胜公司的合作,以发展光学镜头产品业务。
根据公司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总经理决定权限范围内,无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控制台湾金利100%的股权,公司、台湾金利与保胜公司、保胜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保胜公司增发股份,台湾金利拟对保胜公司增资新台币7000万元认购该股份,参股比例预计为8.99%。如获得保胜公司原股东放弃认购增发股份的承诺,台湾金利此次增资认购股份即无法律上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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