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贵港市政府收储公司174.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2014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协议书》,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公司在10日内将贵国用(2006)字第1806、1808、1809号三宗地交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在8个工作日内支付49.77亩土地补偿款2,886.66万元。
201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现金收储补偿款28,866,600.00元,扣除该土地净值5,846,511.15元后,影响公司2014年度税前利润增加23,020,088.85元,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并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