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孙宪超 5月23日,ST成城(600247 )曾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ST成城已经于6月1日披露了回复公告。6月14日,ST成城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年报事项的问询函》,要求ST成城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根据ST成城披露的回复公告,对于深圳中技、湖南成城精密、大陶精密科技等债务人需向ST成城承担的违约金4196.42 万元,ST成城将其确认为2015年营业外收入。其中,大陶精密科技和湖南成城精密尚未偿还公司本金7085.97万元,该部分本金所对应的违约金为1145.28万元亦在确认范围。对此,上交所要求ST成城说明,在本金尚未收回的前提下,将相应收款作为违约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另外,ST成城对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3.31亿元以及对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的担保金额0.5亿元,分别2015年9月、7月到期。对于该逾期担保事项,ST成城未计提相应预计负债。上交所要请ST成城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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