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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机构改革推进 电网持股需降至50%以下

2020年02月25日 11:2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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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为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要求2020年底前,电网企业在交易机构中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放弃控股股东地位
电力体制改革中有关电力交易机构的改革继续推进。2020上半年电网企业在电力交易机构中持股比例需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持股比例需降至50%以下。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陈雪婉)电力体制改革中有关电力交易机构的改革继续推进。2020上半年电网企业在电力交易机构中持股比例需降至80%以下,2020年底前,持股比例需降至50%以下。

  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上述要求。与此同时,在跨省跨区市场交易中,允许市场主体自由选择电力交易机构;鼓励各交易机构开展股权业务融合;2025 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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