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香港证监会以“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法院颁布禁止令,禁止黄光裕夫妇处置转移其名下价值16.55亿港元的股票资产,同时要求黄光裕夫妇向国美电器赔偿。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下称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冻结国美电器(00493.HK)前主席黄光裕及夫人杜鹃部分财产后,市场人士认为,事情或与黄光裕2008年初大额转让及公司回购有关。
8月4日,香港证监会以“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法院颁布禁止令,禁止黄光裕夫妇处置转移其名下价值16.55亿港元的股票资产,同时要求黄光裕夫妇向国美电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