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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高管任职门槛抬高

2010年01月26日 15:02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增了对保险机构总经理管理经验的要求;强调了保险公司总经理的保险从业经历

  【财新网】(记者 曹祯)中国保监会将提高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条件,并将保险公司监事纳入监管范围。

  1月26日,新修订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发布会上,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中的合规性要求,例如适当提高了部分职位经济或金融工作年限的要求;新增了对保险机构总经理管理经验的要求;强调了保险公司总经理的保险从业经历。

  其中保险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都须从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而2006年7月发布的规定中这两项年限分别为5年和8年。

责任编辑:方会磊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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