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针对海上溢油事故,我国“预防、处置、赔偿”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的体系正在完善,国家层面的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乔冰博士,9月6日在“石油天然气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国际大会”上表示,由交通运输部和环保部牵头编制的《中国海上溢油应急计划》、国家海洋局编制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各省市政府的《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各直属海事局的《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都是我国已有的针对海上溢油的应急预案,但我国亟待建立针对所有污染源的国家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已存在的各级应急预案,并要完善溢油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