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徐明)2010年下半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今日公布,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将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仍为每千瓦时0.1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09年7月-12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