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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10家公司新闻现利空

2014年12月12日 08:49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沪市立案稽查公司警示退市风险 博元投资或成首家重大违法退市公司  

  今日晚间,十家被立案稽查的沪市公司集体对外发布退市风险提示公告。这十家公司分别是:*ST国创、大元股份、青鸟华光、五洲交通、大有能源、博汇纸业、上海物贸、创兴资源、*ST成城、*ST大荒。

  据了解,今年11月16日退市新规正式实施后,为充分进行风险揭示,保护投资者利益,沪市《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每个月需做一次风险提示。前述公司即是根据此要求作出公告的。

  初步统计,目前上交所约有20家公司正处于立案稽查阶段,后续还有部分公司将发布相关风险公告。据悉,日前已公布了立案稽查结果的博元投资(600656)或成首家因重大违法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公司。

  作为退市改革的一大亮点,监管层将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纳入退市情形,赢得市场高度认可。但是,由于重大违法具有不可预测性,上市公司可能“突然死亡”,投资者踩中黑天鹅的概率增高。

  一般来说,重大违法公司通常需历经较长时间的调查过程,公司的退市进程取决于立案稽查进展,而根据规则,调查结果和处理方式一旦明确,则距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时间间隔较短,甚至很多投资者都来不及反应,也就是所谓“突然死亡”。

  对此,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考虑到新纳入的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具有较强的突发性,为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沪市《股票上市规则》增加了风险揭示频次的要求,要求公司每月至少对外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揭示公司可能因重大违法行为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避免发生“突然死亡”的情形。

 

  普洛药业终止筹划重大事项 12日复牌  

  普洛药业(000739)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2月11日接大股东通知,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大股东及有关各方就重大事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但由于各方未能就此次事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相关各方决定终止重大事项的筹划。公司股票将于12月1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同时公司及公司大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普洛药业同日公告,公司拟收购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下属四家控股子公司(包括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洛得邦化学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股权合计转让金额为2901.65万元。公司称,该交易有利于整合上市公司资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金城股份确认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2日起复牌  

  金城股份(000820)12月11日晚间公告,11月9日,公司接到交易对方之一、百花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黄文荣作出的《关于拟终止与金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函》,称考虑到百花集团新厂区相关规划和建设在时间进度上的不确定性及此次交易面临的审核风险,为尽可能减少各方损失,其本人拟单方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并同意根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其本人承诺向金城股份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并承担此次重组中各方中介机构的各项费用。

  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函件后,及时与交易对方展开沟通、协商,并委托中介机构针对对方提出的终止原因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中介机构对交易对方终止理由的核查意见进行审慎核查、判断后认为,此次重组若继续进行将存在较大审核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损害各方股东权益。目前,百花集团部分股东已出具确认函确认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该部分已确认交易对方合计所持百花集团/百花生物对应股份价值约占此次交易总金额的75.02%,其他股东沟通工作及确认终止此次重组事宜亦在继续开展、落实过程中。

  据此,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确认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1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五个交易日内召开网上说明会,就终止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横店东磁遭控股股东减持105万股  

  横店东磁(002056)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横店控股的通知,横店控股于2014年12月11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05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1090万股的0.26%。

  横店控股于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2月2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5万股,占公司原有总股本20545万股的0.94%。

  综上,横店控股自2008年1月14日至2014年12月11日期间合计减持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

  此次减持后,横店控股仍控制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29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格林美遭控股股东减持1500万股  

  格林美(002340)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丰源”)的通知,汇丰源于2014年12月10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减持均价11.85元/股。

  汇丰源及一致行动人鑫源兴自2013年2月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已累计计减持4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丰源和鑫源兴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含本次)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的5%。

 

  罗平锌电拟投技改项目 董事忧心资金投票反对  

  罗平锌电(002114)12月11日晚间公告,为推动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拟投资实施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9186万元。

  据了解,罗平锌电全资子公司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台用于处理浸出渣及其他含锌渣物料的回转窑,已使用多年,设备陈旧、配置简陋、收尘效率低、粉尘泄漏明显;没有设置余热回收系统,既不符合国家余热回收、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政策要求,又对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大浪费。

  为此,罗平锌电决定在实现12万t/a电锌规模技术改造的基础上,选用国内大型柔性传动回转窑,配套建设余热锅炉、电收尘器、尾气脱除SO2系统以及系统自动化等,实施以新带老、节能减排措施,进行含锌渣综合回收系统技术改造。

  该项目设计规模为年处理含锌渣物料13.95万吨。投产后可回收氧化锌含锌15166吨、氧化锌含铅3684吨、氧化锌含铟3740kg、氧化锌含锗12555kg,年产蒸汽19.47万吨。项目所需建设资金30%企业自筹,70%申请银行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董事会上,公司董事谢卫东对该项议案投了弃权票,理由是在董事会开会之前未收到投资该项目的相关资料,不能对改造工程项目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做恰当的评判。

 

  通光线缆遭股东减持1.56%股份  

  通光线缆(300265)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钟的告知函。张钟11月3日和12月10日累计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

  此次权益变动后,张钟仍持有公司股份2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九安医疗年报信息披露有误 遭责令改正  

  九安医疗(002432)12月11日晚间公告,天津证监局于10月13日至10月20日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处理提出了部分问题,于12月9日印发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天津证监局发现九安医疗对研发费用、政府补贴及无形资产摊销的相关纳税调整事项,未进行恰当处理,导致2013年年报信息披露有误,少计所得税费用82.22万元,少计递延所得税资产48.87万元,少计应交税金131.09万元。

  为此,天津证监局责令公司立即改正,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改正报告。

 

  净壳星美联合的烦恼:大股东注资承诺再生变

  已经成为“净壳”的星美联合 (000892.SZ)在计划引入新大股东受挫之后,控股股东上海鑫以计划再次向董事会提交关于调整承诺实施主体、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议案,除此之外,从2007年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何家盛也提出辞呈。

  前三季度营收入为零的星美联合,近期持续陷入困境,先是计划引入新的大股东计划搁浅,现在大股东上海鑫以又再度变更注资承诺,而这也让星美联合今年扭亏的前景由此变得扑朔迷离。

  12月10日,星美联合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整改计划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鑫以关于承诺事项的整改计划,上海鑫以将在筛选到合适的优质资产时向星美联合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再次提交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承诺实施主体、延长承诺履行期限、无法完成承诺事项的补偿措施等要素在内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实际上,回溯整个事件来看,星美联合这一次的资产注入之路走得一直颇为波折。今年2月14日,上海鑫以按照规定,对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恢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承诺履行的时限,并对此进行了实质性筹划。随后星美联合因上海鑫以谋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在今年4月8日开始停牌,直至2014 年的 11 月 12 日才复牌,而上海鑫以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议案中显示,由于现任大股东上海鑫以已无力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以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为此,上海鑫以将把所持全部25.84%的股权转让给收购方宋涌控制下的苏州工业园区昊天瑞进中和投资中心和方能斌组成的联合体,并由后者来完成对公司重组的承诺。

 

  利用股权激励打“掩护” 大东南集团暗炒自家股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揭开了大东南集团多年前利用股权激励“掩护”,买卖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的“秘闻”。更令人愕然的是,在前后四年中,大东南集团利用15个员工账户买卖“大东南”股票,其交易金额逾10亿元。

  据证监会通报,在大东南上市前一年,2007年7至8月间,公司大股东大东南集团推出了《关于期权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等计划,对大东南集团技术骨干和厂龄五年以上的职工实施激励,但不包括大东南董监高人员;并且,凡符合规定员工所享有的期权激励股票,均委托给赵某某、何某二位职工代表集中管理,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账户由职工代表开立。此外,还“特别”规定:“当大东南集团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先卖出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票,以补充流动资金。”而这,也为大东南上市之后,大东南集团“隐身”炒股埋下伏笔。

  据证监会披露,2009年6月至2013年7月,大东南集团利用其员工“楼某燕”等15个账户主要买卖“大东南”,其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均为大东南集团。具体来看,通过上述15个账户,大东南集团累计买卖“大东南”各1.23亿股,交易金额高达10亿元(双向统计为20亿元),不过,最终亏损了1556.79万元。

  由此,证监会认定,大东南集团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证券法》“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故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东南集团改正,并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此外,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买卖“大东南”股票的规模较大,大东南集团在其中还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超比例增减持”等违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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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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