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与自然人欧银屏就位于湖北省仙桃市汉江大道特1号的独立二层商铺(建筑面积1,377.12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面积2,554.58平方米)转让事宜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2014年12月30日,经三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蓝鼎(仙桃)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欧银屏签订了《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欧银屏将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予仙桃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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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消息 蓝鼎控股(000971)12月30日公告, 经蓝鼎控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方式处置公司商业房产和部分机器设备,且资产成交总额不低于拟处置资产评估值总和。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12月25日分别签署了拟处置资产中所有三个标的转让协议,成交总额为3,643.80万元,高于拟处置资产的评估值总和,符合股东大会对拟处置资产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