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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神秘大宗交易 康达尔第一大股东添变数

2016年02月05日 08:23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翻版“宝万之争”正在康达尔(000048)上演,野蛮人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步步为营。康达尔近日再现1953.9万股大宗交易,占总股本的5%,1月27日同样有1953.8万股,不仅仅两次大宗的数量如此相近,从大宗数据上来看,接盘方都为同一营业部:广州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两次规模总计占总股份10%。康达尔本身存在京基集团等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存在控股权之争,此次10%股权大宗十分蹊跷,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股权之争的最后结果。

  康达尔现神秘大宗交易 受让方或为京基集团一致行动人

  2月3日盘后交易所公布的大宗数据数据显示,其中康达尔的股东变动引人关注。

  康达尔2月3日再现1953.9万股大宗交易,买入金额为6.85亿元,占总股本的5%,1月27日同样有1953.8万股,不仅仅两次大宗的数量如此相近,从大宗数据上来看,接盘方都为同一营业部:广州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两次规模总计占总股份10%。

  康达尔本身存在京基集团等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存在控股权之争,此次10%股权大宗十分蹊跷,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股权之争的最后结果。

  《投资快报》记者尝试联系康达尔董秘办,但该司前台工作人员以部门负责人没上班为由婉拒记者的采访。

  与2月初的大宗交易相类似,就在此前1月27日康达尔登上大宗交易榜单。当日康达尔共成交1863.8万股,约占总股本4.8%。从大宗交易数据来看,买方为同一营业部:广州证券深圳福华一路营业部。如果是同一买方,其持仓接近5%的举牌线。其后,康达尔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林志、陈浩南、凌建兴、刘彬彬、谭帝土、邱洞明、赵标就、温敏、杨开金、陈木兰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为1953.83万股,变动比例为5%。

  而上述在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的自然人股东中,林志持有康达尔时间较长,是该股流通股东中的牛散。不过,这位牛散却在康达尔陷入股权之争后亮明身份。

  去年8月31日,林志与短时间内大举买入康达尔股票的京基集团以及自然人王东河缔结为一致行动人。9月7日,康达尔公告,公司9月1日接到京基与林志、王东河送达的权益变动书:三者分别持有康达尔股票4.84%、19.80%、0.09%,合计达24.74%,即9660万余股,已逼近合计持股31.66%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华超”)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1月15日的股权变更报告显示,京基集团与自然人林志、王东河三者共计持有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上升为29.74%,地位直逼第一大股东。目前康达尔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华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比31.66%。

  “口水战”升级 京基曾表态或继续增持

  近日,康达尔与京基集团的“披露门”战况有了新进展。康达尔1月1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林志、京基集团和王东河送达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由29.68%提升至29.74%,逼近康达尔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31.66%,相差不到2%。

  康达尔在公告中表示了不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和数额,无法判断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仍未披露12名自然人股东的有关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京基集团方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京基集团在购买康达尔股票期间均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此外,12名自然人股东的相关信息已经先后两次披露。

  此外,京基集团方面还表示,作为一家以都市农业为战略核心主业的企业,康达尔土地开发能力一般,若由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对其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将给中小股东带来良好收益和增值空间。但相较于康达尔的土地资源,京基对康达尔都市农业这一块更为看重。

  京基三递资料遭拒 康达尔称真实性无法确认

  康达尔的此次股权之争被市场所关注的时间是起于今年元旦期间,深交所发出的首份关注函,询问的关键是康达尔为何不披露林志与京基集团的股权转让及权益变动,京基集团又自行联系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

  对于此事,京基集团将自行联络信息披露媒体的行为解释为“为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无奈之举。

  京基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其在2015年12月30日将股份转让的书面通知、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康达尔,并要求康达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且,京基集团于2015年12月30日、31日多次派员到康达尔办公地址送达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原件,但康达尔均拒绝接收。

  对于未能披露京基集团上交的信息披露文件,康达尔也有自己的原因。康达尔表示,“公司不存在京基集团所指责恶意拒不配合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据了解,康达尔曾于2015年12月30日11:41收到落款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刘静发送的题为《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通知》及《股份转让协议公证书》的邮件,该邮件要求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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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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