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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食盐专营暴利多多

2006年06月14日 16:09
由于盐业垄断经营,出厂价为每吨435元的食盐,卖给消费者却高达1600元
          
   
  据审计署太原特派办5月初对河南省盐业总公司的一份审计报告,河南省盐业公司利用食盐专营管理之权,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出厂时每吨仅435元的食盐,经过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的专营管理,最终到消费者手中却高达1600元,是出厂价的3.7倍。
  依照目前的盐业管理体制,食盐由各地盐业公司专营管理,国家以指令性计划调控,盐业公司供应市场的食盐大部分为小包装食盐。但各级盐业公司为谋取自身垄断利益,在食盐供应中层层加价、层层留利,造成食盐价格虚高不下。
  据上述审计报告,以2005年河南省500克小包装食盐为例,每吨食盐的市场零售价为1600元。其中,碘盐的出厂价(也即成本价)为435.25元,仅占食盐销售价的27.2%。而食盐的“包装和分装”费用高达430元,占食盐销售价的26.88%。更严重的是,食盐在流通环节的“利润与经营费用”高达533.74元,占销售价的三分之一。
  虚增的价格首先来自食盐分装和流通环节。据记者了解,河南省的食盐供应一般都由制盐企业直供县盐业公司。但由于实行盐业专营,制盐企业在与盐业公司进行财务结算时,必须经过省盐业公司、市盐业公司、县盐业公司三级才能完成,层层加价使得食盐流通环节费用剧增。据审计人员估计,如果直线结算,每吨食盐价格可降低约300元。
  其次,按照科学加碘的常规,小包装袋的食盐,其封装应由具备先进分装设备的制盐企业完成。但河南省盐业公司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利用专营手段,默许县级盐业公司直接买进大包装食盐,并向基层盐业公司加价倒卖食盐“包装袋”,由县盐业公司进行人工分装。
  据记者了解,河南省的这些县级盐业公司因无法保证食盐分装的基本卫生条件,对居民健康具有潜在威胁。经审计人员调查,如果由制盐企业直接分装,每吨食盐的“包装袋与分装费用”可降低约200元。
  据审计调查,2003至2005年,国家下达给河南省产区的小包装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分别为13.6万吨、21.1万吨、4万吨。但河南省各县盐业公司为赚取每吨100元的食盐分装费,全部调进大包装食盐后自行分装,导致上述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全部没有落实。
  河南省盐业专营的乱象并非特例,其实是中国盐业专营制度漏洞的缩影。另据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近期的一份审计报告,目前中国的食盐专营计划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依照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指令性计划管理包括食盐产区生产计划和食盐销区销售计划,是食盐专营的基础和重要手段。但2005年,专营体制下的食盐供销早已陷入恶性竞争。据审计调查,2005年全国产区115家食盐定点企业均未严格执行指令性生产计划,而全国30个省级盐业公司也均未严格执行指令性销售计划。
  专家指出,食盐专营乱相的背后是食盐流通体制改革的滞后。建议国家从打破食盐垄断经营入手,加快食盐流通体制改革,降低食盐流通成本。在暂时无法放开食盐专营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盐业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规范盐业公司食盐专营管理,切实降低食盐价格,确保合格碘盐普及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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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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