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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批复放行苏泊尔外资收购案

王虎
2007年04月12日 19:11
一度陷于停滞的外资并购审批正在解冻,业界呼吁尽快出台外资收购法规的有关细则,形成确定的审批环境和交易环境



  
《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批复》
  1、原则同意苏泊尔集团、苏增福、苏显泽以每股18元人民币价格分别向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9.71%、4.24%、0.43%股权,共计2532.0116万股。
  2、原则同意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18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原则同意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苏泊尔不少于4860.5459万股,不多于6645.2084万股。
  4、此次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后,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苏泊尔52.74%至6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5、法国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
  6、请公司凭此批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完成后,请公司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于10日内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7、本批文自签发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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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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