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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加快上市步伐

李其谚
2008年04月07日 17:24
已向国资委、电监会、发改委递交初步方案,可能改变之前“A+H”的发行方案,仅发行A股

已向国资委、电监会、发改委递交初步方案,可能改变之前“A+H”的发行方案,仅发行A股

  业内瞩目的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下称南方电网)在年内上市的计划正加速运行。目前,南方电网已向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递交了初步上市方案,如获批将正式启动上市程序。
  据悉,国家电网公司也已向上述有关部门提出了上市申请,但由于资产状况更加复杂,其上市进程将落后于南方电网。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一块“试验田”,自2002年成立之后,南方电网就一直谋求上市,国务院对其上市计划也曾表示支持。但囿于电力改革的停滞不前,“输配分开”迟迟未能推进,成本不明晰等问题使得南方电网的上市进程徘徊不前。2006年,南方电网引入新股东——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之后,开始加速上市计划。在2007年年底,上市已经获得了主管部门的原则性同意。
  “我们已经接到南方电网的上市方案,正在办理,也提出了相应的意见,意见集中在电力改革方面,也涉及发行方式等问题。”4月7日,电监会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据透露,在新的上市方案中,南方电网可能改变之前“A+H”的发行方案,仅在A股市场发行股票。
  南方电网原计划采用“A+H方案”,在内地和香港同时上市。2006年,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袁懋振曾向媒体表示,该公司即将到境外上市,且不排除采用“A+H”同步上市的形式。但今年3月,袁懋振公开否认已经确定实施“A+H”同步IPO计划。“公司会考虑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谋求更大的发展,但是在国内发行A股,还是A股与H股一起发行,现在还没有确定方案。”袁懋振表示。
  发行方式和定价之外,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南方电网上市与电力改革进程的交互影响。在2002年正式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之前,业内一直为全国电网资产应该“拆分成数个区域电网”,还是继续“保留一张网”而争执不下。最终,中国选择了在国家电网之外,成立区域性的南方电网公司,作为改革的“试验田”。南方电网以广东省、海南省和国家电网公司在广西、贵州、云南三省份所属的电网资产为基础组建。2006年12月7日,中国人寿参股南方电网,形成现在的股权格局:广东省政府38.4%、中国人寿32%、国家电网公司26.4%、海南省政府3.2%。在新近提交的上市方案中,这一股权比例大致不变。
  “南方电网上市,有助于解决电网企业成本不透明的症结,有助于输配分开改革的推进。”中国投资协会能源分会副理事长陈望祥说,当初组建南方电网公司,目的就是希望以南方电网为样板,组建一个独立的、直属于中央的区域性电网公司,同时在这里进行改革试点。“一旦南方电网上市,这个盒子就打开了。”
  消息人士说,南方电网的上市方案中,将被要求保留“输配分开”的“口子”,同时向股民提示相关的改革风险。
  根据2006年11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十一五”后期,中国将推进“输配分开”的试点。该《意见》要求对输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为研究制定输配分开方案,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并且“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输配分开改革试点方案,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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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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