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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披露247家机构获视频牌照

范军利
2008年06月19日 15:12
在整改规范后,监管层已发出明确信号,愿发放更多牌照给予视频从业机构



  国家广电总局首次对视频行业获得牌照的机构予以披露。6月18日,其官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共包括247家机构。其中以“国字头”单位为主,电视台、电台和报社、出版社均成为获得牌照最多的机构。
  业内人士称,此举表明,在对以往视频业未纳入管理体系所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后,监管层已发出明确信号,愿发放更多牌照给予视频从业机构。
  视频行业分析师张隽接受采访时表示,从获批的247家机构可以看出,国家对视频行业的发展持积极态度。同时表明,监管层对新媒体行业的管理更具艺术性。“既往不咎。如此大批量的机构获批,说明监管层没有数量限制,只要真正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机构,都将可以获得牌照。”
  获得牌照的名单中,包括部分尚未开通视频业务的大型国有新闻机构,如新华社、中新社、国字头报社、杂志社以及一些地方报业集团。另外三大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地方电台和电视台等广电系机构亦获得从事视频服务的资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五家门户网站成为民营企业获得牌照的代表。
  值得注意的是,行业排名居前的土豆网、优酷网仍然榜上无名。
  土豆网CEO王微4月下旬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公司正在对内容编辑部进行大规模扩张。据悉,土豆网的内容编辑部主要负责对所有上传节目进行审查,最初只有五名员工。至此次发稿时,土豆网该部门人士已达200人以上,每日轮流自查所有节目内容。
  王微坦承,该部门人员扩张除满足自身上传视频数量的增长外,主要还是“获得有关部门认可”。另外,土豆网在北京成立了公关组。
  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强调,互联网视频网站须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证,及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该规定的出台,被业内视为“视频新政”的开始。
  根据“视频新政”,相关网站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目前国内视频网站多为民资及外资背景,这与“视频新政”相悖。但规定颁布后,广电总局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表明“既往不咎”原则,表示只要是《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此后,视频网站纷纷进入积极申请牌照的流程中。
  根据今年6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08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及网民视频消费行为研究报告》,截至2007年12月底,中国使用网络视频的网民高达1.6亿,相当于每1.3个网民中就有一个网络视频用户。报告同时显示,目前进入视频行业的风险投资已经达到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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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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