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3时许,历经五年之久的“铁本案”终于定论。现年45岁的戴国芳因“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次日《常州日报》报道了这一消息,并称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铁本)被处以罚金人民币40万元,铁本董事长戴国芳等八名被告的量刑在一年到五年不等。法院宣判称,2001年6月至2003年11月间,铁本共将价值2.3893亿余元的无票不合格生铁,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申报抵扣税款2389万余元。案发前,铁本公司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了税款。由于这一情节被视为自首,且未对国家税收造成实际损失,戴国芳还具有立功表现,因而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