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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暂停审批焦炭扩能项目

2011年04月13日 10:41 来源于 财新网
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电石项目,加快淘汰焦炭、电石落后产能

  【财新网】(记者 徐明)在国家相关规划出台之前,发改委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并禁止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

  国家发改委4月12日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煤化工产业的调控和引导,依法依规把好土地、节能、环保、信贷、产业政策和项目审批关,坚决遏制煤化工盲目发展的势头。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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