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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2011年07月13日 21:33 来源于 财新网
拟于10月实施新的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最小出租单位必须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的房间,不得分割搭建或按床位出租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 实习记者 徐红)上海市将于10月实施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强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对群租规定最小出租单位必须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不得分割搭建或按床位出租;租赁一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调整一次租金。

  上海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表示,上海将从商品房销售、居住房屋租赁、保障房体系三个方面入手,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7月13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庞元作出上述表示,并公布了新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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