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77元廉租房”当事人收入超标被要求搬离

2011年11月16日 17:31 来源于 财新网
原因是女儿工作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廉租房申请标准约190元
郭春平出示自己的失业金领取证。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因以77元月租租住廉租房而遭到广泛质疑的北京市民郭春平,近日称因为家庭人均收入超出标准,她被要求搬出租住尚不满一年的廉租房。

  2010年年底,央视新闻报道,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市朝阳区丽景园小区视察,廉租房住户郭春平在见到胡锦涛主席时称每月租金为77元。随后,这一新闻在网络上遭到广泛质疑。

  2011年10月17日,郭春平联系到《南方都市报》,称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她将被要求退还廉租房,原因是女儿工作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廉租房申请标准约190元。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