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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集团大股东启动要约收购 退市进入倒计时

2013年06月19日 08:08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记者 李春莲 金马集团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神华国能已于6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将正式启动对公司的全面要约收购,以终止金马集团上市地位。

  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起始时间为6月19日(包括当日),截止时间为7月18日(包括当日)。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7月16日、17日、18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此外,此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以金马集团的股权分布符合退市要求。如此次全面要约收购期满,接受要约的金马集团股票申报数量超过1.1亿股(不含全资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即收购后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10%,则此次要约收购生效。如届时金马集团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高于10%,则此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此次要约收购以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8.56亿元,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股东神华集团专项拨付资金。

  对于此次收购的目的,公告称,由于神华集团、中国神华、神华国能、金马集团均从事煤炭及发电业务,构成现时及潜在的同业竞争,神华集团、神华国能在分别对中国神华、金马集团进行资产、业务整合时,面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不仅增加了整合难度,也无法同时维护中国神华和金马集团两家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

  同时,如果持续向金马集团注入相关煤电资产,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业务经营地域也会进一步重叠,形成并逐步加剧两家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为彻底解决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之间潜在及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提高神华集团对下属煤电资产、业务的整合效率,经过研究论证,神华国能制定了此次要约收购方案。

  神华国能表示,如若该收购最终未成功,将继续履行承诺,择机将其拥有或控制的已投入运营的火力发电资产及配套煤矿在2016年前注入金马集团,将在建和处于前期阶段的相关资产在投入运营后5年内注入。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昨日收盘,金马集团股价为13.29元,比要约收购价13.46元/股仅低0.17元。

  有证券分析人士曾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神华国能的收购价格太低,低于金马集团应有的价值,没有考虑公司资产注入的预期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股价持续大涨不足为奇。如果收购价低于股价,金马集团是否能够顺利被私有化还存在悬疑。

  据统计,截至目前A股共有上述7只股票通过私有化退市。如果神华国能对金马集团的要约收购能够成功,金马集团将成为第八只私有化退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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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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