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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会吐槽“营转增”中外有别

2013年08月20日 17:09 来源于 财新网
对在中国的外国航运企业而言,他们需要缴纳6.8%税率的税收(其中包括6%的增值税和0.8%的地方税),而中国航运企业却有机会享受零税率的增值税

  【财新网】(记者 吴静)自8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大到交通运输业以来,外资航运公司怨声渐起。“对在中国的外国航运企业而言,他们需要缴纳6.8%税率的税收(其中包括6%的增值税和0.8%的地方税),而中国航运企业却有机会享受零税率的增值税。外资航运公司希望能在公开透明的沟通环境中,与国内航运企业公平竞争。”中国欧盟商会海运业工作组主席彦辞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财税[2013]37 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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