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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监:“12•30”船厂爆炸事故系作业操作不当所致

2014年01月02日 13:49 来源于 财新网
12月30日早晨7点40分左右,位于崇明大东路1号的上海华润大东船务一在建驳船,因用于切割作业的橡胶管(天然气)泄露,造船联合车间发生爆炸

  【财新网】(记者 吴静)上海安监局于2013年12月31日晚在微博上通报“12•30”船厂爆炸事故原因。

  根据通报,12月30日,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工作人员在12月29日作业结束后,未将使用的天然气割炬及橡胶管拖出舱外,因该割炬阀门故障导致泄漏的天然气在受限空间内达到爆炸极限,引起施工现场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12月30日早晨7点40分左右,位于崇明大东路1号的上海华润大东船务一在建驳船,因用于切割作业的橡胶管(天然气)泄露,造船联合车间发生爆炸。财新记者曾于30日致电上海华润大东船务多个部门,对方皆表示,仅听闻爆炸发生在船厂,但对细节不了解。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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