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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文件为兼并重组松绑

2014年03月25日 10:19 来源于 财新网
优先股放开,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上市公司资产处置将无须再报批。工信部牵头部际协调小组促购并,下一步各部委将出台各自的配套细则

  【财新网】(记者 王力为)上市公司的重大收购和资产处置行动以后将无须提前报证监会审核,只须充分履行披露义务即可。中国国务院3月24日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要求,工信部、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等12个部委联合行动,组成部际协调小组,将从各方面为市场化的购并松绑。A股市场当天大涨,显示各方对政策的期待。

  这份文件全称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牵头制订,上述12部委组织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也由工信部牵头,而不是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发展和改革委(下称发改委)。在并购问题上,过去发改委是核心的审核部门。

责任编辑:王晓冰 |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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