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消息 新钢股份(600782)5月30日晚间公告,30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通知称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资委将终止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要求公司立即办理股票复牌手续。
公告称,由于此次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规模较大,方案论证复杂,双方至今未能就重组的实质内容达成一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暂停筹划公司的资产重组事宜。
此前,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3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与有关方面研究论证控股股东改制重组事项,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而在推进控股股东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出现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实施的重组方式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属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为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承诺在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3日起开始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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