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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披露销售公司潜在投资者条件

2014年06月30日 21:03 来源于 财新网
中石化销售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在业务上有互补性的产业投资者或将被其优先考虑

  【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中石化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和引入社会资本有了新进展。6月30日晚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0386.HK,下称中石化)发布公告披露了引资方案的部分内容,但仍未透露具体的引资时间表。

  早在今年2月,中石化宣布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台作为中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业务重组的主体,销售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社会和民营资本的最终参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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