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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消费税抵销发改委油价降幅

2014年11月29日 09:36 来源于 财新网
发改委本应在11月28日分别将汽、柴油价格每升下调0.12元和0.14元;但财政部以“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的名义,于同日增加价内税,致发改委再无下调油价的空间
2012年3月19日夜,浙江省嘉善县,工作人员为排队的汽车加油。 胡凌翔/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在11月27日OPEC宣布维持稳产、国际油价继续跳水6%的24小时之内,国内再次迎来了成品油的调价窗口,业界亦预期油价必然“九连跌”。然而,本来也在发改委计划中的油价下调窗口,财政部突然同一时间推出油品消费税增加方案,完全冲抵了发改委的调价空间。最令分析人士感到意外的是,财政部的成品油消费税增加幅度相当“精准”的与发改委计划中的成品油价下调幅度一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28日发布通知称,从11月29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提高0.14元/升,财政部所给出的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理由是“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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