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快讯

1月19日 13家公司新闻现利空

2015年01月19日 08:15 来源于 财新网
  证券时报网消息 

 

  阳光股份6亿巨亏 推倒中小房企预亏多米诺骨牌

  1月10日,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预计2014年全年亏损,相比上年剧减380%-406%,主要原因为天津杨柳青项目房屋出现亏损。

  1月12日复牌,阳光股份开盘不久即封上跌停板。与此同时,整个房地产板块也表现低迷,板块跌幅达2.9%。

  事实上阳光股份的业绩报亏损仅仅是中小房企(注:市值在50亿元以下)房企过“寒冬”的一个缩影。

  据理财周报记者统计,截至1月15日,目前公布2014年销售业绩的沪深两市40家中小房企中,预计2014年全年亏损的有17家,近4成企业出现亏损。

  巨亏6亿

  事实上,阳光股份大部分项目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等一二线城市,目前主要项目包括: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天津杨柳青项目、成都锦尚项目、上海银河宾馆项目等综合体项目,以及北京阳光大厦项目、北京十里堡华堂项目、北京北苑项目、北京通州家乐福项目、成都建设路项目等商业项目。

  阳光股份的全年业绩预亏问题,主要是因为天津杨柳青项目房屋交付亏损及存货预估减值损失约4.8亿元;费用化财务利息增加约1.7亿元;上海松江项目已投入部分的预计损失约0.26亿元。

  资料显示,杨柳青项目综合体原为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津同公路北侧的商服用地,由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1日以低价11.241亿摘得。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28万平方米,由A、B两个地块组成。

  总投资原计划约为49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 26.9亿元。

  按照阳光股份当初的愿景,该项目定位较为高端,住宅部分为洋房和联排,据了解售价预计在2.5万元/平之上,毛利率在50%以上,盈利能力强,并乐观预计2016年全部交付使用。

  然而三年过去了,截至2014年11月30日,杨柳青项目已经竣工的5.8万平米,仅销售约1.2万平米,销售金额约1.54亿元。

  实际上,阳光股份刚进入杨柳青项目时,当时正值中央政府4万亿刺激政策前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强劲上升。“项目有很好的自然环境景观,四周环抱高尔夫球场,与此同时正在调控的前后,以那么高的楼板价拿地,实际上帮助政府在该区域树立了价格标杆。”华北券商分析师张鹏对理财周报记者介绍。

  不过,在经过两三年的调控后,房价已经有所回落。按照搜房网数据显示,以阳光股份天津杨柳青项目中2012年8月开盘的鹭岭别墅为例,均价从2014年年初最高的1.6万元/平方米,逐步跌至目前的1.47万元/平方米。

  “虽然下跌幅度不大,但是这个项目现在的促销力度较大,比如赶上节假日,客户只需交2万元的定金即可立减20万元购房款,促销力度较大。”中原地产置业顾问李霄云告诉记者,也就是说,以别墅全价340万元为例,交2万元即342万元,刨除1万元是售楼电商的提成,也就是房价是341万元,那么按照交2万元的定金即可立减20万元算法,优惠下来就是321万元。

  “实际上按照当前的楼价评估,这部分资产是出现明显的减值的。”李霄云补充。

  在交易量层面,“整个天津杨柳青镇只有11万人口,每个月的新房成交量不足百套。再加上当地实体经济过去几年都没有太大改观,并且该项目配套设施并没有跟上,加上交通不是很便利,市场确实并不如意。”李霄云介绍。

  多家中小房企出现首亏

  “阳光股份出现如此大的预亏有些令人意外。”采访中,李霄云感叹。事实上阳光股份的业绩报亏损仅仅是中小房企过“寒冬”的一个缩影。

  据理财周报记者统计,截至1月15日,目前公布2014年销售业绩的沪深两市40家中小房企中,预计2014年全年亏损的有17家,近4成企业出现亏损。

  其中,9家业绩预增,5家略增,3家扭亏,4家续盈;6家略减,4家预减,1家续亏,5家首亏。其中,首亏房企为阳光股份、金丰投资、同达创业、荣丰控股以及多伦股份,续亏企业为东方银星。

  在业绩下滑的房企中,荣丰控股表示,预测2014年年度首亏,亏损额为3500万元-4500万元。而对于房企业绩变动的原因,荣丰控股表示,房地产市场整体需求放缓,市场持续低迷,集团旗下北京荣丰项目已接近尾声,长春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及重庆项目尚未达到销售条件,导致业绩出现亏损。

  多伦股份则在预警中表示,预测2014年年度首亏。对于亏损的原因,多伦股份表示,由于房地产行业投资、建设、销售的周期性,公司上一期开发的商品房A、B组团已基本售罄,新的商品房C、D组团正在开发建设中,并已经预售,但是尚未达到可以确认收入的状态,故预计2014年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事实上,“这些亏损的企业其业绩变脸主要是与今年房地产行业颓势有关,销售价格下行,毛利率减少,销售不力导致项目存货增加,进而加重企业资金压力,进而削减净利润。”张鹏表示。

  与此同时,张鹏补充到,“对于2015年的中小房企来讲,仍然面临如何‘活下去’的问题,极有可能还会面临破产或被收购的市场风险。”

 

  亨通光电8亿收购两公司 交易相关方“精准”买入

  自2014年10月末开始停牌的亨通光电 (600487,前收盘价18.95元)于1月17日披露资产收购方案,公司拟以“增发+现金”的方式收购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信国脉)41%股权,以及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挖金客信息)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34亿元。

  记者注意到,亨通光电同时披露的自查情况显示,原电信国脉的副总经理刘庆涛、股东王宇的母亲仲惠清、亨通集团财务总监姚启强的配偶张群曾于停牌前当月买卖亨通光电股票 。其中,刘庆涛买入2.4万股,仲惠清买入1000股,张群买入3.2万股。

  拟8.3亿元收购两公司

  公告显示,亨通光电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郭广友等130人共同持有的电信国脉41%股权。依据评估,电信国脉100%股权截至2014年9月末的评估值为10.03亿元。双方协商确定电信国脉100%股份作价9.8亿元,对应的41%股权交易价格为4.02亿元。其中亨通光电发行1673.33万股股份筹资支付,另外支付9424.17万元的现金。

  同时,公司还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李征、陈坤、永奥投资共同持有的挖金客信息100%股权,交易对价为4.32亿元。其中,对价的40%以现金方式支付,上市公司向陈坤、永奥投资支付合计1.73亿元的现金;另外6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上市公司拟发行1410.23万股股份筹资支付。

  资料显示,电信国脉是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持有通信网络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等多项高等级资质,服务于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和华为 、中兴、诺基亚、西门子等通信设备制造商。主要业务是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网络优化等。

  挖金客信息则是集移动互联内容、网络产品分销渠道、媒体营销与运营为一体的综合移动互联网服务商。

  财务数据显示,2012年、2013年、2014年前9月,电信国脉的营业收入分别是9.16元、10.61亿元以及6.65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5810.70万元、6909.99万元以及3978.13万元。挖金客信息上述年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42.73万元、2116.98万元以及4098.6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6.67万元、264.7万元以及1222.55万元。

  溢价率高达610%和1779%

  值得注意的是,亨通光电此次收购的两块资产溢价率都很高,其中电信国脉的股权溢价达610.37%,挖金客信息溢价1779.13%。

  对于这笔重磅交易,交易对方也给出了业绩承诺。其中,作为电信国脉的股东,郭广友等130名自然人承诺,2014年~2017年4个会计年度,电信国脉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850万元、8000万元、9600万元和1.15亿元。

  作为挖金客信息的股东,李征、陈坤二人承诺挖金客信息2014~2017年度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00万元、3600万元、4680万元和6084万元,合计1.65亿元。

  然而记者注意到,根据亨通光电披露的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2014年4月30日~12月26日,原电信国脉的副总经理刘庆涛、电信国脉股东王宇的母亲仲惠清、亨通集团财务总监姚启强的配偶张群存在买卖亨通光电股票的情况。

  具体来看,刘庆涛在2014年10月27日两度买入亨通光电,分别以17.879元/股及18.020元/股买入1万股和1.4万股,成交金额合计43.11万元。仲惠清在10月20日以18.22元/股的价格买入1000股,成交金额为1.82万元。张群在2014年10月9日以19.269元/股的价格买入3.2万股,成交金额为61.6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亨通光电的停牌时间是在2014年10月末,而上述三位自然人均选择在10月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不过,上述三人表示,并未知悉亨通光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相关信息。电信国脉也表示,原副总经理刘庆涛、财务人员王宇并未参与资产交易的策划和决策过程。亨通集团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其称,新聘用的财务总监姚启强还在6个月试用期内,因此并未参与该事项的筹划论证和决策过程。

 

  佛山照明再遭457人索赔超8000万元

  佛山照明 (000541,收盘价10.87元)1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对方已立案受理457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公告显示,上述案件索赔金额为8225.59万元,其中起诉上市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73.26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前共1303位股民分三批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照明提起民事诉讼,累计索赔金额超1.8亿元。而且2014年11月15日及2014年12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中的955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佛山照明向上述其中的955名股民赔偿6041.08万元,同时负担102.75万元案件受理费。

  值得关注的是,一审判决后,佛山照明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1项;驳回股民的全部诉讼请求;由股民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受理费用。而多位股民也对一审判决赔付金额比例表示不满,并又提起上诉。虽然佛山照明已经提起上诉,但多位本案代理律师均向记者表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对于继续获得胜诉判决很有信心。

  此外,2015年1月16日,佛山照明公告称,虽然上诉期间判决未有生效,公司无需履行赔偿义务,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已作出一审判决结果的诉讼案件,根据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金额为6143.83万元。

 

  泸州老窖考验投资人智商:三个月两度“失踪”5亿存款

  受宏观政策、行业深度调整以及对相关存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影响,泸州老窖预计2014年度净利润为8.59亿至17.19亿,同比下降50%至75%。

  时隔3个月后,泸州老窖(000568.SZ)再次爆出存款失踪的黑天鹅事件。

  1月9日晚间,泸州老窖公告表示,在对全部存款展开风险排查时,进一步发现两处外地存款存在异常,加上去年10月发现的1.5亿元存款失踪,短短3个月内,泸州老窖总计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情况。

  而此次,市场终于决定“用脚投票”,1月10日,泸州老窖大跌9.57%,盘中更是一度封住跌停板,全天成交额达到16.52亿的历史天量。而盘后龙虎榜数据则显示,当日卖出泸州老窖的前五大席位均为机构专用,累计净卖出金额达到2.63亿元。

  “存款卖酒”风险则是市场普遍认为此次泸州老窖存款失踪的主要原因,整个行情冷淡的情况下,泸州老窖激进的异地扩张策略暴露了对异地存款监管的缺位。

  实际上,虽然多数A股白酒上市公司予以否认,但“存款卖酒”的营销模式并非只存在泸州老窖一家公司身上,此前,酒鬼酒 (000799.SZ)失踪的1亿元外地存款正是由其经销商招揽。

  截至2014年中期,15家上市酒企业的银行存款共计超过600亿,这其中是否还埋藏着更大的地雷?

  存款两度失踪达5亿

  泸州老窖存款失踪事件继续发酵,1月9日晚间,泸州老窖公告,在对全部存款展开风险排查时,进一步发现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中州支行”)等两处存款存在异常情况,共涉及金额35000万元。为减少可能损失,泸州老窖当即报请公安机关介入,采取相关资产保全措施。

  公告显示,2014年12月31日,泸州老窖在工行中州支行15000万元存款到期。工行中州支行以公司的存款被南阳公安机关冻结为由拒不支付,并拒绝出示冻结手续。2015年1月4日,公司派员持正式函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以下简称“工行总行”)交涉,工行总行答复需要调查。2015年1月8日,公司再次与工行总行交涉,仍无结果。

  另一处存款20000万元,相关案侦和资产保全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公安机关保全资产已超过12000万元。

  据四川省内多家白酒上市公司证券部人士介绍,泸州老窖去年第一次出现1.5亿存款失踪后,四川证监会便要求四川省所有上市公司对存款进行核查。

  泸州老家证券部人士则表示,“因为我们上次发现(存款失踪)之后,对所有存款进行排查,发现了这次的问题,确定其他存款没有问题。”

  2014年10月15日,泸州老窖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其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迎新支行”)的一笔1.5亿元存款失踪,公司经多方磋商无果后,决定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并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泸州老窖于2013年4月15日与农行迎新支行签订(湘)农银协定存款字(开福)第0012号《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等四份协议,其后分四次以网银方式汇入公司在农行迎新支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共计20000万元。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万元存款到期后,公司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2014年9月25日,公司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次日,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

  此后,记者曾多次拨打泸州老窖证券部电话,但未能接通。1月15日下午,泸州老窖电话终于接通,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向其询问两次存款失踪事宜。

  泸州老窖证券部人士介绍,目前主要采取几个措施处理存款失踪事件,“一个是去公安机关报警,二是继续和银行磋商,三是该走的法律程序就走,该起诉的起诉,该追责的追责。有重大进展会立即公告。”

  实际上,对于连续两次发生存款失踪事件,泸州老窖方面也颇感无奈,上述证券部人士交流中语气略显疲惫,不时发出叹气,其表示,这次存款事件与上次情况“差不多”,具体原因“我们觉得主要还是银行的责任”。

  不过,华南一位白酒行业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上次去调研的时候,泸州老窖董秘就说,其实银行和公司双方都有过错,但是公司过错还是稍微大一点。主要是公司在签合同时没签好,对合同一些条款没搞清楚,对银行潜规则、一些暗箱操作的东西也不了解。”

 

  中信证券整改两融业务 到期未了结合约将强制平仓

  中信证券(600030)18日晚间公告,日前,因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为6个月),公司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暂停新开立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自2015年1月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新的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50万元。

  公告显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保证金比例为70%,客户融资杠杆比例较低;对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行实时交易前端控制,限制客户信用账户单一持股比例,降低客户流动性风险。公司将认真整改,全面梳理现有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开展业务。

  公司同时公告,日前,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公司获准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获准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公司仍在办理开展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自营业务的申请手续。

  敏感时点 中信证券遭国资减持3.48亿股

  券商股可谓本轮行情龙头;融资资金则是本轮增量资金龙头。

  现在,这两大龙头都被勒紧了绳索:1月16日,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有12家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违规,并分别给予相应处罚。而中信证券又在当晚发布了大股东减持公告 .

  上述消息令券商股持仓者,尤其是融资买入券商股的投资者忧心忡忡。那么,证监会的处罚对后市影响如何?券商股将小幅回调还是一蹶不振?中信证券大股东减持国有股又释放出什么信号?

  1月16日(上周五)收市后,A股接连出现两大利空,直指牛市引擎—券商股。

  由于中信证券大股东减持套现110亿元的时机恰逢证监会对中信证券实施“暂停新开融资融券账户三个月”的处罚,市场对中信证券大股东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涉嫌内幕交易提出质疑。

  记者注意到,就在中信证券大股东大额减持后,中信证券研究员也出具了看空券商股的研报 ,券商股高估被视为减持的一大原因。

  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顶着内幕交易的嫌疑,中信有限的大举减持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减持涉嫌内幕交易

  1月16日收市后,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4年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业务现场检查情况,其中,“中信证券 (600030,收盘价32.91元)、海通证券 (600837,收盘价23.03元)和国泰君安被暂停新开融资融券信用账户3个月”的处罚被普遍视为当前杠杠推动型牛市的重大利空。

  不过,当天的利空并未释放完毕。1月16日晚间,中信证券公告称,大股东中信有限1月13日~16日,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中信证券股份合计34813.1745万股,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3.16%。粗略计算,中信股份短短4天时间套现中信证券约11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信有限的巨额减持恰逢证监会宣布对中信证券予以处罚的阶段,因此减持消息的披露引发各方对中信有限涉嫌内幕交易的质疑。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12月8日A股成交额两次超万亿之后,市场便传出证监会启动对券商两融业务检查的消息。12月9日沪指暴跌200点。随后,随着证监会表示相关检查只是 “例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关于券商两融业务违规的问题逐渐被市场淡忘,直到上周五证监会再度剑指两融。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证监会公布处罚的时间为每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这就不排除证监会之前已作出处罚意见,各家券商早已得到风声。

  一位券商营业部总经理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关处罚证券公司高层之前已知悉的可能性很大,实际上,早在12月8日之后各券商明显加强了对两融业务的管理。

  不过,也有人从另外的角度对中信证券大股东减持进行了分析。“我觉得,作为国有股股东,中信证券大股东此时的减持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一位私募向记者指出,中信有限顶着“涉嫌内幕交易”的骂名难道只是为了套现吗?更何况,国有股减持是需要层层报批的,但事先没有任何征兆。那么,这种减持会不会有更耐人寻味的含义呢?

  被高估的券商股

  有意思的是,就在中信证券被暂停“两融”开户 3个月,以及中信有限大举减持中信证券后,1月17日,中信证券研究员邵子钦发布了题为《券商估值已处高位政策信号将冲击股价》的研报。

  邵子钦认为,对券商直接开出罚单打破了市场化发展的预期,释放限制杠杆交易信号。

  目前,A股目前的杠杆交易占比37.10%,已超过台湾地区上世纪90年代牛市平均水平,接近1999年峰值水平。

  也许邵子钦的观点来得有些晚,但市场中早有人认识到券商股存在的高估风险。

  记者注意到,随着券商上市公司在1月发布2014年12月经营数据公告后,券商股2014年全年业绩已可进行预计。然而,就在券商行业2014年利润翻倍的大背景下,券商股却在1月之后明显滞涨,其中根源便是市场认为券商股巨幅上涨已透支业绩。

  以中信证券为例,该股从2014年10月27日最低12.25元涨至2015年1月7日最高37.25元,涨逾200%;光大证券 (601788,收盘价27.04元)由于2013年“乌龙指”事件导致当期净利润很低,在2014年业绩大幅的增长背景下,股价涨幅巨大,股价创出历史新高。

  然而,即使券商股2014年业绩再怎么漂亮,不少机构都不看好2015年券商仍能保持高速增长。

  据记者了解,在2014年12月A股融资余额持续攀升过程中,不少券商都出现了融资金额用光、股民融不到钱的情况。

  在机构看来,随着证监会对高杠杆市场的抑制,两市成交过万亿的情况很难在短时间内重现,券商股业绩也很难像2014年12月那样爆发式增长。

  国有股减持拉开大幕?

  对于中信有限的巨额减持,有市场人士分析称,大股东其有意在A、H股之间套利。

  2014年12月底,中信证券公告称,拟按照不低于定价日前5个交易日H股香港联交所收市价平均值80%价格,新增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H股。结合1月13日~16日中信有限的大额减持,市场人士一度认为,中信有限是先减持A股,再买入H股,从而高抛低吸。

  截至2015年1月16日,中信证券A股价格为32.91元人民币,H股价格为28.25港元,考虑汇率因素,H股价格比A股价格低45%。据测算,中信证券增发H股价格约为每股18元人民币,而减持A股的价格在32元左右。若增持股份为3.48亿股,那么中信有限仍将保持原来持股比例不变,且该笔操作将净赚人民币50亿元。

  不过,记者注意到,中信证券公告中显示的增发H股对象拟为“独立于本公司、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的合资格的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拟不超过十名。”这其中,并不包括大股东中信有限。

  换言之,从目前情况看,中信有限的巨额减持并非是为了AH股套利。那么,为什么中信有限这么迫不及待地减持呢?

  由此,另一个重要信息引发关注:中信有限所持中信证券股份为国有股。

  就在中信证券遭国有股股东大举减持之际,有投资者也翻出了2014年9月的一则旧闻。

  当时,中央汇金副董事长李剑阁周三在法兰克福的一次会议期间,被问及是否有计划调整银行机构持股时表示,中国正在鼓励公私混合所有制,趋势肯定是削减政府在国有银行的持股,允许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此外,他不愿透露减持股份的时间表,以免导致资本市场下跌。

  “相对2014年9月而言,目前国有股减持已经具有了股价优势。”一位私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2014年9月前后,绝大多数国有银行股股价低于净资产,此时减持涉嫌国资流失。而2014年10月以来,国有银行股普遍出现逾50%以上的涨幅,部分国有银行股如中信银行(601998,收盘价7.88元)、光大银行 (601818,收盘价4.84元)最大涨幅达80%,“破净”现象已消除。

  上述私募指出,从历史看,国有股减持往往强烈左右市场走势。如2001年6月14日,国有股减持办法出台,令沪指4个月内跌去30%。当年10月22日暂停国有股减持办法后,A股次日全部涨停;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宣布国有股减持停止,次日沪指暴涨9.3%。如今,面对地方债、社保基金缺口等诸多问题,国有股减持是股权分置改革后必然出现的现象。

  就在不久前,海螺水泥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第一步,安徽省投资集团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举动,被市场视为便于国有股减持之举。

  上述私募认为,虽然尚不能确定中信有限的减持拉开了国有股减持大幕,但随着国有控股的个股普遍暴涨,国有股减持迹象已值得投资者高度关注。

 

  投资人杨新英实名举报招商证券遭反驳

  一片叫好声中的证券行业如今似有多事之感,全行业正为两融规范重拳而踌躇之时,招商证券则被一名投资者实名举报。

  这名投资者对招商证券的举报内容包括违规转让投资管理权、未经投资人同意单方面更改产品合同条款等,但招商证券对此并不认同。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招商证券对举报内容一一进行了反驳。

  实名举报

  近日,举报人为杨新英的一封实名举报信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不仅因为采取实名举报的激烈方式,更重要的是举报对象是一向以稳健经营著称的招商证券,且涉及产品是当下比较热门的一款由招商证券负责投资和风控、东源嘉盈作为投资顾问,杠杆率达到2倍的杠杆产品,即招商汇智之东源嘉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从杨新英本人的从业经历来看,他曾任湘财证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创新投资部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投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是有着20多年丰富从业经验,具备投资能力的专业投资者。

  不仅如此,招商证券表示,杨新英与东源嘉盈公司总经理杨凡是相识10多年的老朋友,杨新英在杨凡的介绍下购买了“招商汇智之东源嘉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B类份额,其后杨新英还与东源嘉赢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成为东源嘉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之一。

  杨新英采取实名举报这一激烈方式举报招商证券及10余年的老朋友事出有因。杨新英在举报信中称,他于去年7月中旬已两次通过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对招商证券和东源嘉盈进行了举报,但受限于网站技术未能提供录音证据,至今未得到对质机会和提交有效证据。

  杨新英对招商证券和东源嘉盈的控诉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招商证券发起成立上述产品时,原正式合同没有聘请东源嘉盈为投资顾问,后又把全部投资权交由东源嘉盈导致巨亏40%,二是未经投资人同意,招商证券单方面修改产品合同书中单位净值达到0.75的止损线,导致产品单位净值跌至0.6元时仍未平仓。

  招商证券反驳

  面对实名举报,招商证券则一肚子苦水。“尽管产品成立初期净值下跌较快,但去年下半年产品净值已企稳回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值涨至1.38元,除杨新英提前退出外,其他持有到期的劣后级客户均实现了大幅盈利。”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士表示。

  招商证券上述人士还解释称,客户杨新英于2013年3月12日在招商证券北京营业部购买了上述集合计划劣后级份额,根据合同约定,由该人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并签署了风险揭示书。这款理财产品成立后,期间净值曾产生较大波动,跌破面值以下。杨新英于2014年7月选择赎回劣后级份额,投资产生一定亏损。

  对于招商证券和东源嘉盈分别在产品中扮演的角色,招商证券上述人士表示,上述集合计划管理人始终为招商证券,该公司始终控制上述集合计划的投资管理权,从未将投资管理权转让给包括东源嘉盈在内的其他任何机构。东源嘉盈仅为集合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顾问服务。上述管理权的行使,招商证券在相关产品合同中已有明文约定,而且并未违反相关约定。

  监管层已介入调查。据悉,自2014年5月起,杨新英先后向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投诉招商证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在接到杨新英的相关投诉后,招商证券积极与杨新英多次沟通,组织专门人员自查,并向监管机构报告了自查情况。监管机构就该起投诉事件也对招商证券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向杨新英进行了明确回复。

 

  华菱星马突现巨亏 管理层持股公司高位套现

  三季报尚盈利1.05亿元,全年业绩却预亏2.8亿元至3.8亿元,华菱星马(600375)上周末发布的预亏公告,尤如在中小投资者中引爆了一颗地雷。与中小股东惶恐相对的是,公司重要股东第四季度频频减持,其中管理层持股企业、第三大股东星马创投更是于12月中上旬高位清空3400万股无限售股,持股比例由6.93%下降到不足1%,并退出公司前十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华菱星马第二大股东、学者富豪史正富已于去年三季报发布同日递交了辞职报告。在业绩承压、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加之国资国企改革持续落地,华菱星马后续如何进行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值得市场关注。

  去年四季度业绩突变

  1月17日,主营重卡及专用汽车的华菱星马公告预计2014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亿元到3.8亿元。

  消息一出,雪球、股吧等论坛上的众多投资者大呼突然。此前,2014年10月底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华菱星马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81亿元,净利润为1.05亿元,同比下降47.69%;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仍有9336.64万元。

  华菱星马表示,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放缓,“国Ⅲ”转“国Ⅳ”和信贷收缩政策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公司产品需求下滑。资料显示,华菱星马2012年度、201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4.75亿元和65.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8亿元和2.47亿元。

  对于四季度业绩骤降的原因,华菱星马在公告中解释称:公司产品2014年度销售量较上年下滑约30%,尤其在第四季度出于维护销售渠道和促进销售的需要,公司增加了产品促销力度,合计影响利润总额约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约2亿元,其中四季度针对矿用自卸车产品的客户个别计提坏账准备约1.5亿元,对其他客户新增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此外,募投项目投产新增折旧费用约6000 万元;新增广告费用支出4000万元;政府补助同比2013年减少4251.12万元,这些都是影响2014年度利润的重要原因。

  “重卡和专用车行业大趋势的确不好,但华菱星马的业绩仍低于预期。”一位上海的分析师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2014年国内重型卡车累计产销74.75万辆和74.4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73%和3.89%,其中东风、重汽等第一梯队的企业包揽了八成的销量,让身在第二梯队的华菱星马“压力山大”。

  数据显示,近6个月里,共有8家机构对华菱星马作出评级,其中6家给予“增持”,2家维持“买入”评级,平均预测公司2014年的每股收益为0.41元。

  在中小投资者层面上,突如其来的亏损则引发了华菱星马“业绩洗澡”、“甩包袱轻装上阵”的猜测。此前2011年,星马汽车通过向星马创投、安徽省投资集团等股东定向增发购买华菱汽车股权。根据当时的业绩承诺,华菱汽车在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22亿元、2.38亿元和2.49亿元,不足部分将由星马创投交易方等以现金方式补齐。

  有私募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坏账计提是上市公司调控业绩的常用手段,从以往经验看,确有上市公司为弥补此前几年的虚增业绩,或是后期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造、管理层收购等铺路的情况存在。

  对此,华菱星马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司对工程车辆产品依赖度较高,影响较其他重卡上市公司更为明显,其中矿山自卸车等产品因下游煤矿停工等因素已出现了较多的贷款逾期情况,计提较高的坏账准备金出于谨慎性考虑。他同时称,公司自产发动机配套情况低于原定产销8000~10000台的目标,也是拖累业绩的主要因素。

    星马创投几乎清仓

  随着增发和前次资产重组时有限售条件股陆续解禁上市,华菱星马近半年来屡遭重要股东减持。华菱星马去年12月4日、16日分别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星马创投、第四大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0万股和520万股股票,均成为持股5%以下股东,其中星马创投的成交价格为12.67元/股。

  证券时报记者查询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后发现,星马创投于去年12月11日再度大幅减持华菱星马:长江证券合肥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于当日分4次卖出1900万股华菱星马股份,成交价格均为12.67元/股;卖出营业部及卖出价格均与12月3日大宗交易信息完全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星马创投是华菱星马董事长刘汉如等142位星马集团及下属企业员工(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联合出资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去年三季报时,星马创投共持有3852.69万股华菱星马股份,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此外,星马创投还持有华菱星马控股股东星马集团19%股权和华神建材1%股权(星马集团持有华神建材99%的股份),是华菱星马的关联方。

  也就是说,去年12月接连两次减持后,星马创投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仅剩不到452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6.93%下降到不足1%。考虑到星马创投仍有432.46万股有条件限售股在2015年7月才能解禁,也就是说,星马创投目前持有的无条件限售股几乎出清。

  另一个微妙的变化则是,在星马创投抛售上市公司股权附近几天,星马创投也退出了华神建材和星马集团。通过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可知,华神建材和星马集团分别在去年的12月11日和12月16日办理了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变更后华神建材由星马集团全资持有,而星马创投也不再持有星马集团的股东权益。

  证券时报记者向华菱星马相关负责人求证获悉,星马创投确在12月集中出售了34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上述负责人表示,星马创投成立已有多年,发起设立的自然人股东不少也面临着退休,将上市公司股权折现是对星马创投各自然人股东的正常回报。

 

  上海新梅“野蛮人”违规增持遭罚 资产重组悬而未定

  上海开南账户组实际控制人王斌忠涉嫌超比例持有上海新梅未公告 ,宁波证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历时半年,“野蛮人”举牌是否违规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2015年1月11日晚,上海新梅公告,公司收到上海开南转来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在告知书中称,王斌忠涉嫌超比例持股未公告等证券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王斌忠如何“改正违法行为”,上海新梅第一大股东是否因此易主,资产重组一事如何落实,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野蛮人”违规举牌将遭罚

  经宁波证监局查明,2013年7月至11月,王斌忠实际控制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开南)、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腾京)、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升创)、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瑞邦)、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鸿祥)、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力行)、上海嘉池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池丰)、胡飞、唐才英、谢玮、谢志莹、何国良、聂红、程求义、黄长印等15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截至2013年11月27日,该账户组合计持有上海新梅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4.86%。

  上述事实发生之后,上海开南账户组在2014年6月13日前,未披露该账户组受同一人控制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该账户组分别于2013年10月23日及2013年11月1日合计持有上海新梅股票首次超过5%和达到10.02%时,均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超比例持股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和公告。

  宁波证监局调查认定,王斌忠能够对上海开南账户组进行控制、管理和使用,是该账户组的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斌忠的行为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因此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出乎市场意料的是,此前上海开南的法定代表人庄友才一度被认为是上海开南账户组的实际控制人,不过调查结果显示,却是一个并不知名的王斌忠。根据上海新梅于2014年6月13日发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开南共有3名自然人股东,其中庄友才、王斌忠和曾勇持股比例分别为80%、10%和10%。

  上海开南举牌一事首次受到市场普遍关注,始于2014年6月9日。当日,上海新梅忽然发布公告称,接到兰州鸿祥通知,该公司于6月6日与兰州瑞邦、上海开南、上海升创、上海腾京、甘肃力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这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达到14.23%,超过上海新梅时任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集团)11.19%的持股比例,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随后,“野蛮人”和兴盛集团均使出浑身解数,激烈交锋。

  2014年6月下旬,在上海新梅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兰州鸿祥等6个一致行动人一口气否决了8个议案中的6个。7月底,兰州鸿祥等向上海新梅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且在提交的16份提案中要求罢免现任董事会全部成员,并改选公司董事会,全部换上己方的庄友才等人。

  不过,仍在兴盛集团牢牢控制下的上海新梅董事会则以已经举报、证监会立案稽查为由,否定了举牌方的投票资格,对举牌方后来提出的16项议案则以“材料内容尚不充分、完备”为由拒绝接受。

  随着王斌忠将被行政处罚,上海新梅控制权之争再起波澜。王斌忠如何“改正违法行为”,可能牵涉上海新梅第一大股东宝座花落谁家。理财周报记者就此次行政处罚一事致电上海开南联系人朱联,却显示已停机。

  上海新梅董秘何婧对外表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应该如何具体实施尚待监管层决定。上市公司收购涉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很严肃的事情。类似上海开南的举牌行为侵害的是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被法律保护,是必须严格打击的。

  资产重组再延期

  上海新梅前身上海港机于1996年上市。2003年,兴盛集团入主后主营业务变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过,经过3年短暂辉煌后,上海新梅就开始走下坡路,逐渐沦为壳公司。

  2013年财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仅1827.63万元,同比下降7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672.85万元,同比下降803.18%。截至2013年末,公司房地产储备只有江阴新梅豪布斯卡一个项目,其中,可售房产面积为2.69万平方米,可租房产面积为2.8万平方米;在职员工人数合计仅39人。

  在房地产主业日渐萎缩的同时,自2012年开始,上海新梅相继抛出转型新材料、白酒和金融等行业,并涉足当时炙手可热的石墨烯概念,公司股价也随之暴涨,几近翻番。与此同时,公司大股东兴盛集团则在高位大幅减持,累计套现达10亿元之巨。

  大手笔减持后,兴盛集团对上海新梅的持股比例从2012年6月末的55.7%急剧下滑至2013年3月末的8.5%。2013年9月30日,通过与中信建投进行提前购回交易,兴盛集团持股比例才上升至11.19%。

  2013年11月29日,上海新梅再次停牌筹划资产重组,不过,2014年的3月8日公司以“交易双方对标的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为由宣布重组失败。

  对于兴盛集团的巨额减持,上海新梅董事长张静静在前述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回应称,大股东减持是为了上市公司转型做准备,同时承诺将继续推进重组。

  “从长远的角度,找到一个真正符合市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项目,在未来一到两年里面把重组真正的做好,这个真的是管理层非常希望的,其实我们也确实有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希望做好这样的事情。”张静静如是表示。

  然而,大股东兴盛集团极低的控股比例以及重组屡屡失败,给“野蛮人”以可乘之机。自2013年7月开始,上海开南、兰州鸿祥等15个证券账户不断买入上海新梅股份。11个月后,兰州鸿祥等6家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其合计持股比例达到14.23%,超越兴盛集团11.19%的持股比例。

  之后,新晋第一大股东上海开南等频频向兴盛集团发起挑战,欲对上海新梅董事会进行大换血。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股东大会上,上海开南联系人朱联向包括理财周报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透露,上海开南一方已准备好优质资产,可注入上市公司。

  然而,随着监管部门一纸行政处罚书,“野蛮人”的夺权计划遭遇重大挫折,其优质资产注入一事也成为悬念。

  未来上海新梅控制权和重组一事究竟如何进展,记者将持续保持关注。

 

  政泉控股的“控诉”北大方正首先发难

  在事件的另一位主角,政泉控股的眼中,整个事件的发展却似乎又是另一翻景象。

  由于近年来自己的主业地产行业的不景气,政泉控股的资金链长期处于紧绷状态,而急于找到资金供血的政泉控股,通过一系列中间人士找到了深谙资本运作的昔日故交李友,希望其能解政泉控股燃眉之急。

  在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即北大方正旗下的方正证券并购政泉控股控股的民族证券,双方得以“各取所需”。

  按照最初的计划,方正证券要完成与民族证券的并购,就必须先要解决之前政泉控股收购民族证券时可能留下的一系列财务问题,其中更包括可能存在的“出资不实”、“实际控制人不明”等问题,而同时也为了达成合并完成后双方的持股比例安排,那么其并购计划的第一步,便是民族证券内部实施增资扩股。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5月,北京市证监局通过政泉控股等股东向民族证券增资的申请,而此次增资,身为控股股东的政泉控股计划出资额高达42亿元之巨,而完成这次增资之后,政泉控股持有民族证券的股份比例则由之前的61.25%上升至84.4%股份。

  而对于资金链原本就紧张的政泉控股而言,这42亿资金则是来自于北大方正方面的借贷。

  李友事后也承认,郭文贵所控制的政泉控股在此时曾以北京金泉广场商场价值90亿地产项目和其持有的民族证券股权做抵押向方正集团融资49亿元,其中部分资金便是用于注资民族证券。

  2013年8月,完成增资扩股的民族证券便正式开启了与方正证券的合并之路。而方正证券也于此刻以“重大事项”为由停牌。

  但2013年10月,北大方正将上述49亿元的贷款受益权转让给了上海银行北京分行,而政泉控股方面认为,正是这一举动,阻断了其后续资金运作的空间。

  上海银行方面要求,方正民族合并后,政泉控股需将其持有的方正证券18亿股股权抵押给上海银行,并在合同中写进了强制执行条款,即一旦政泉控股按期未能还款,上海银行有权处置政泉所持18亿股方正证券股票。这抵押品即是政泉控股称其“担心全部家当落入北大系口袋”的资产重要部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按照政泉控股的有关想法,其首先采用资产抵押融资获得估值更高的上市公司股权后,再通过较少的资金将有关股权盘活,之后再次以更高的估值进行二次抵押,从而获得更多丰厚的资金流。

  未注入方正证券时,其地产与民族证券的有关股权估值90亿,而当其中的民族证券股权完成与方正证券的合并后,仅该部分股权就因为借道上市估值翻了数倍。只要将这部分股权赎回,然后二次抵押融资,其获得的贷款也将随之翻数倍,这将为政泉控股提供充足的现金流。

  按照之前上海银行承接了方正集团向政泉控股49亿元贷款的受益权时的有关规定,这笔贷款为期两年,第一年到期为2014年10月17日,政泉控股有权提前一年还款,但要求在提前一个月内告知。

  而此时民族证券与方正证券已经完成合并,则政泉控股可以选择在此时利用过桥资金解除抵押,以盘活18亿股方正证券股份,以期进行后续的再抵押融资。

  但这环环相扣的融资设想,却在政泉控股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却被突然阻断。

  政泉控股方面的说法是,2014年10月初,正当他们准备在第一年到期日前提出还款时,上海银行告知,作为该笔抵押资产的直接抵押人——方正集团方面已经提前通知上海银行,该贷款受益权继续履行,而政泉控股面临无法还款的局面,也同样使得其无法盘活估值已经增长数倍的资产。

  而资金链趋紧的政泉控股还要面对的一个事实是,其还急需资金参与方正证券即将实施的定增。

  据记者获悉,合并后的方正证券旋即计划展开120亿再融资计划,这就意味着政泉控股如果没有资金继续参与定增,那么其在方正证券中的持股比例将大幅下滑,甚至沦为众多小股东中的一员,而最终失去对方正证券的部分话语权。

  而政泉控股认为,方正集团的此举有意让政泉控股资金紧张并崩盘,从而达到全部占有其抵押资产的目的。

 

  皇台酒业料去年亏4000万 因行业调整

  皇台酒业(000995)18日晚间公告,预计公司2014年度亏损约4000万元,每股亏损约0.23元,同比大幅增亏。上年同期亏损2930.53万元。

  皇台酒业表示,因白酒行业步入了深度调整期,公司中高档产品销量急剧下滑,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近37%以上,致使公司2014年年度净利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亏损。

 

  金利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19日起复牌

  金利科技(002464)18日晚间公告,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就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因交易对方行业特殊,本次交易须获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经交易对方及律师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表示“因行业特殊,本次交易审批时间长达1年以上”。从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复牌。

  金利科技表示,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未影响公司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的长远规划。

 

  乐通股份筹划重大事项 19日起停牌

  乐通股份(002319)1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鉴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因此而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鹏翎股份遭27位自然人上诉 陷历史股权纠纷官司

  公司称,27名上诉人主张集体资产量化股权或主张股东资格恢复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与事实不符

  刚刚上市一年的鹏翎股份至今仍纠结于上市前的历史股权纠纷官司之中。

  1月17日,鹏翎股份发布公告称,2015年01月16日,公司收到27名自然人对公司关于历史股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这是自2014年6月份起,公司遭自然人上诉被法院驳回后再次兴起的民事诉讼案件。而与上次不同的是,参与起诉的自然人从26人增加至27人。

  历史股权纠纷惹官司

  回顾2014年10月9日的公告可知,鹏翎股份自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10月8日,陆续收到26名原告对公司关于历史股权纠纷的《民事起诉状》等资料。

  记者查阅鹏翎股份1月17日上市时披露的“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发现,鹏翎股份的前身天津大港区中塘胶管厂是由张洪起等 248 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

  据了解,中塘胶管成立时由中塘村委会投入资金 45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主要从事橡胶板、管、带的制造与加工。此后,中塘胶管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而鹏翎股份遭自然人诉讼的历史股权纠纷案件源于1998年的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1992年12月份农业部发布的《关于推行和完善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中塘村党总支和村委会联合制定了《关于村办集体企业所有者权益有偿转让的规定(草案)》。该草案是中塘村委会权益从村办集体企业退出时的指导文件,也是最终有效的法律文件。

  根据上述文件,公司股东代表与中塘村委会确定了中塘村委会权益退出及量化的相关事项。1998年2月16日,中塘村委会与以张洪起为代表的248人签订了《企业股本转让合同》。1998年之后,公司进行了相关股权规范工作。

  对于这起案件,鹏翎股份表示,经逐一核查历史文件,26名原告主张集体资产量化股权或主张股东资格恢复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与事实不符。其中,刘世江、韩月歧、张忠发等3人于2002年6月份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天津鹏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控股)并成为鹏翎控股股东,其后该等3人作为鹏翎控股股东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转让各自所持鹏翎控股股权给其他鹏翎控股股东。刘世江等3人应起诉鹏翎控股或其受让股东而非公司。

  鹏翎股份称,26名原告已在1999年至2002年期间自公司退股或转让其全部股权后不再成为公司股东。26名原告中,凡于2002年6月份公司股权清理规范前退股的股东均有其自愿退股证明或申请及领款签字记录为凭,凡于2002年6月份参加公司股权清理规范时及其后转让股权的股东均有其自愿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资料为凭。

  2014年12月22日,鹏翎股份一次性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对2014年6月份至10月份张庆文等26名原告对公司提起26起民事诉讼作出的一审判决书。一审法院驳回了26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退股”实际为一种特殊的股权转让,系其真实自愿的行为,“退股”之后对集体资产量化部分股份不再享有权利。

  据了解,在一审中,原告认为鹏翎股份作出的股本清理夯实方案的内容,原告不知晓,因此夯实方案的决议内容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即使如果原告对相关决议问题持有异议,则不是本案原告诉请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所能涵盖的,应另案解决。

  此外,在一审中,原告还曾质疑“鹏翎股份2002年股东大会决议应属无效”。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庭审中原告主张涉及到公司决议效力等问题是解决本案的前提,原告在本案中诉请不能涵盖上述问题,应另案解决;原告当庭陈述,认为股权转让违法、涉及到原告将股权转让给北京鹏翎的股权转让效力的纠纷,本案亦不能涵盖上述问题,应另案解决。

  27自然人再次上诉

  在一审法院驳回了26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后,鹏翎股份又再次于2015年01月16日收到27名自然人对公司关于历史股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5年01月16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薛建白、刘元发、刘世江、刘世柱、张庆华、王霞、王美玲等27名自然人的民事上诉状。上述自然人的上诉请求大多为主张集体资产量化股权或主张股东资格恢复的诉讼请求。

  对此,鹏翎股份表示,经逐一核查历史文件,公司认为,本次诉讼中的27名上诉人主张集体资产量化股权或主张股东资格恢复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与事实不符。同时,公司还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本文由证券时报网授权财新网刊发,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版面编辑:郭艳涛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推广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