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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颁布新22条 删除学生买房“零首付”

2016年03月28日 18:56 来源于 财新网
新版22条删除部分包括:大学生买房“零首付”、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也不再提及

  【财新网】(记者 黎慧玲)沈阳市3月28日发布了22条楼市新政,相比3月1日发布后即被连夜叫停的旧版本,新版主要变化在于:删除大学生买房“零首付”条文,“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也不再提及。沈阳市市长潘利国日前表态,“零首付”政策实质上是想留住人才。

  此次发布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新22条”)仍对在校生、新毕业生有所倾斜: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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