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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郑爽起诉ST北文等公司 索赔1.08亿元

实习记者 朱昊宇 记者 关聪
2021年12月10日 13:26
郑爽索赔的1.0825亿元,与其在《倩女幽魂》项目中通过“阴合同”获得的1.08亿元天价片酬基本吻合。郑爽因偷税被罚2.99亿元,需在限期内缴清
郑爽一口气起诉四家影视公司,分别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演员郑爽偷税面临巨额罚款,把涉案片方告上法庭。12月9日晚间,ST北文(原“北京文化”,000802.SZ)公告称,公司被涉“天价片酬”一案的演员郑爽起诉,收到来自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和起诉书,案由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郑爽一口气起诉四家影视公司,分别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西文化”)。此外,还有疑似郑爽母亲控股的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被告中,京西文化是ST北文的主体公司,世纪伙伴则为ST北文曾经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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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覃敏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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