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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变为控股股东

文|财新 陈雪婉
2021年12月26日 17:51
国务院国资委对南方电网持股由原来的26.4%增至51%,变为控股股东,旨在实现公司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
此次南方电网理顺股权方案由国务院批复,旨在实现公司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电网”)股权结构再次调整。国务院国资委持股由原来的26.4%增至51%,变为控股股东。12月25日,南方电网召开完善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披露了上述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由38.4%降至25.57%,角色由原第一大股东变为参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人寿”)持股由32%降至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由3.2%降至2.13%。

  此次南方电网理顺股权方案由国务院批复,旨在实现公司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南方电网股权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是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举措。南方电网需以理顺股权结构为新契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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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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