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成立房地产保障和公积金监管司获批
2007年08月30日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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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表示,温州、北京等地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模式,与《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中认可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有很大区别。目前的个人集资建房已经带有很强的投资倾向,他认为这种做法,实际上具有一定的风险。
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多渠道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证实,有关成立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的申请已获中央批准。
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家彬曾透露,国家已经决定把建设部住宅和房地产司拆分成两个司,即住房保障司和房地产管理司,以厘清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责任。住房保障司的组成部门,包括现住宅与房地产司下属的住房保障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处室。
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这一全新部门的设置,正是刚刚就任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的姜伟新一手促成的。
8月30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证实,单独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的相关申请已经得到了中央编制办公室的正式批准。至于新的住房保障司成立后的工作和管理职能,齐骥没有详细解释,只是表示,“我想从名字上,大家就能够理解到它需要做什么。”
保障基数:1000万低收入家庭
8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齐骥介绍说,经过十年的房改,中国城市居民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从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了2006年的27平方米。不过,还有有相当数量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积远远低于27平方米。根据建设部掌握的情况,在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目前至少有1000万户的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
齐骥表示,低收入家庭不见得都住房困难,政府要保障的,主要是这些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群体。按目前统计,这一保障基数,大概是1000万户家庭。
但在低收入群体之外,随着各地房价的节节攀升,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中等收入家庭也被排除在购房者的行列之外。有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是公众讨论的热点之一。
对此齐骥表示,很多人一提住房,第一反映就是买不起房,但很少有人说租不起房。实际上,全世界各国,没有一个国家是完全依靠自己拥有产权这一种形式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国家在设计住房保障制度的时候,最需要考虑的对象是既买不起商品房、也租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至于普通市民,“通过租赁房屋来解决暂时的住房问题,应该是一个可取的方法。”他建议。
齐骥称,8月24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提到目前城市住房问题中的突出矛盾时,也明确指出,当前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不尽合理,住房消费明显重买轻租。
资金落实将与政绩挂钩
根据建设部的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国廉租房建设资金大概每年需要500亿元。早在若干意见颁布之前,有关部门就要求各地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比例不得低于5%,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部分也优先用于廉租房建设。不过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公积金管理实行的是管理、支出一条线,土地出让金也一直属于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因此,在现有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机制下,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齐骥透露,2006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为2978亿元;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成本以后,可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公积金增值收益也有100亿元。
而根据了解,2006年实际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公积金增值收益只有20亿元,其余部分全部滞留在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当地财政部门。实际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金更是少得可怜,只有区区3亿元,刚及计划的五十分之一。
对此齐骥表示,土地出让金的多少和城市地域关系非常紧密。去年全国土地出让净收益的60%以上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东部地区卖一亩地的收益比西部地区卖一亩地收益要大得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三分之二以上也是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使得全国一部分地区该花的没有花出去,想花的却没有资金来源。
他认为,若干意见首次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到了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的高度,今后将作为判断政府履不履责的重要依据,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落实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齐骥还明确否认了前一阶段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力。他反问说,“有位大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你能回答我,如果不搞这些宏观调控政策的话,今天的房价是什么样的形势吗?”
他透露,建设部目前正在会同其他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结束后,将会集中曝光和处理一批不法开发商,尽可能地减少非市场因素造成的不合理房价上涨。
“双限房”不是保障性住房
对于目前部分城市大力推行的“双限房”,齐骥也给予了明确的定位:双限房不是保障性住房,而是带有政策性的商品房,其主要销售对象就是大城市里无力购买高价商品房的“原住夹心阶层”。
齐骥表示,当前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外地人士和境外人士购房比例较高,这是“双限房”政策出台的重要背景。以北京为例,据统计三分之一以上的商品住房卖给了北京以外的人,其中中心区域高档商品房占到50%甚至60%以上。在这种供求关系下,当地原住民承受了很高的房价。政府觉得他们有点委屈,才提出了两限普通商品住房的概念。在房价上涨比较快、外地购买率比较高的城市,通过限制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限制开发商利润空间的方式,来解决一部分本地居民的住房困难。
而针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个人集资建房,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则表示,温州、北京等地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模式,与若干意见中认可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有很大的区别。目前的个人集资建房已经带有很强的投资倾向,比如有的发起人公开承诺,参加合作建房可以每年拿多少回报,相当一部分参加者实际上并不是无房户。沈建忠认为,这种做法,实际上具有一定的风险。■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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