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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风电定价机制

2009年07月26日 09:30
T中
由此前的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划分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不同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在经历了前期“跑马圈地”式的粗放式发展后,中国风电行业的管理者终于出手,将饱受外界批评的风电招标电价,改为按固定区域标杆定价。

  7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

  《通知》规定,按照国内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的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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