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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称纯个人网店暂无征税办法

综合媒体报道
2011年07月05日 17:45
“网店征税第一单”属误读,网店征税标准、税种等尚无定论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一家女装网店开出430余万元的征税单,引发对于网店征税的热议。武汉市国税局随后在声明中称,被征税网店在武汉属于实体经营企业,征税并非针对网店。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表示,因无征收具体办法,未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据《解放日报》报道,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表示,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但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

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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