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以师)9月3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房建设和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以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国务院: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1年09月30日 12:21
T中
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
责任编辑:王玉虎
版面编辑:许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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