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覃敏)今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明确表示,未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此前,设备容积大小一直是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标准。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与之相对应,7200万吨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将被淘汰。
【财新网】(见习记者 覃敏)今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明确表示,未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将不再提高装备标准。
此前,设备容积大小一直是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标准。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与之相对应,7200万吨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将被淘汰。
责任编辑:龙雪晴
版面编辑:汪苏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