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2009年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中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在近期重启。
6月14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但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以补贴商用车为主,补贴范围内不包括乘用车。
两部门联合发布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汽车,使用6年以上(含)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11000元/辆。使用8年以上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18000元/辆;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11000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