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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回应:仅收回加油加气站经营权

2012年07月04日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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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新闻办回应称,加油加气站特许经营权取得前,事先约定30年经营期;经营期满后,国营、民营企业均收回特许经营权重新公开竞拍,不存在歧视民营企业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金冰)针对近日外界对涪陵加油加气站经营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的质疑,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新闻办回应称,加油加气站经营期满后,政府回收的仅是特许经营权,土地、设施设备等其他权益通过评估补偿回收等方式予以保障;而且,加油加气站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和回收不存在歧视性。

  7月3日,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宣传部通过新浪官方微博通报了这一回应。微博称,涪陵区在加油加气站特许经营权取得前,事先约定30年经营期,经营期满后收回特许经营权重新竞拍,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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