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路炳阳)今后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实现免费通行。此规定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实施。
交通运输部昨日(8月9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上述信息。
《通知》称,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